武陟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办公应用水平,解决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武陟籍文职人员5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专业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聘用岗位必备素质,热爱聘用岗位工作;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其中:
计算机专业10名,文秘专业20名,不限专业20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参加过“法轮功”组织;
3、曾被判刑、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者;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10月22日—10月31日;
2、地点: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
3、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B5纸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72元。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职位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2:1的,本职位不再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0年11月4日—11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照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各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第一年工资每月850元,从第二年起,每工作一年月工资增加30元。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按国家保险政策执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三、其它
(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二)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聘专业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聘用岗位必备素质,热爱聘用岗位工作;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其中:
计算机专业10名,文秘专业20名,不限专业20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参加过“法轮功”组织;
3、曾被判刑、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者;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0年10月22日—10月31日;
2、地点:武陟县人才交流中心
3、按照招聘专业岗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B5纸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72元。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职位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2:1的,本职位不再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0年11月4日—11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照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各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第一年工资每月850元,从第二年起,每工作一年月工资增加30元。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按国家保险政策执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三、其它
(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二)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陟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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