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我市拟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选调职位为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人数计划为12名(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市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止2010年3月1日工作期满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体检、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至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阳市人才市场第三交流大厅。
3、咨询电话:63137511
4、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南阳市人事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9日到报名地点进行数码相片采集,手续完善后核发准考证。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选调职位为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人数计划为12名(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市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止2010年3月1日工作期满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体检、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至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阳市人才市场第三交流大厅。
3、咨询电话:63137511
4、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南阳市人事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9日到报名地点进行数码相片采集,手续完善后核发准考证。
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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