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总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一、部队简介
武警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同等待遇。河南省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单位。多年来,河南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河南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河南”、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部队肩负任务的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任。消防工作被称为永恒的事业,也是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青年学生到河南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2010年河南省消防部队计划接收90名(只限男生)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接收专业及数量为:法学专业10人,教育学专业5人,文学专业10人,理学专业15人,工学专业45人,管理学专业5人。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文化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被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联办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与地方普通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的毕业生;
6、体育单招、体育特长、艺术特招和专升本毕业生;
7、入学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与原用人单位有签约关系的研究生毕业生;
8、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9、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10、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政治条件: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放宽2岁。
(五)服役年限:入伍后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的毕业生:
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五、享受待遇标准
1、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接收后将实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毕业生培训合格到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期,任职时间从见习期满之日起算,见习期享受见习干部待遇。
2、见习期满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规定任命相应职务,授予武警警衔。
3、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六、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登录河南消防总队信息网(www.henan-fire119.net),查阅招生信息并下载学校证明表打印。个人可通过邮递资料和直接送达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投递的资料包括:个人自荐材料,在校原始成绩单,学校证明(样式附后)以及个人近期免冠照8张。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我部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网络予以公布。不符合接收政策、条件的人员将不再通知考试。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报名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公安部初定全国统考时间为2010年2月下旬。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阅考试时间的变动情况,我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四)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测试检查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第二天进行。
1、心理素质测试: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2、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1500米跑(8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五)政治审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政审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我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六)草签协议。对政审合格的人员,我部将与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
(七)档案复审。公安部对我部草签协议人员的档案进行复审,不合者予以退档。
七、筛选淘汰
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查复审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
1、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部报到的;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部的;
4、个人档案经复查复审不合格的;
5、公安部统一培训期间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有关单位综合考评后,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联系单位:河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802室)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沈北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371—66615222
传真:0371―66615222
邮编:450008
武警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序列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同等待遇。河南省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单位。多年来,河南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河南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河南”、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部队肩负任务的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我们的行列,担负起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任。消防工作被称为永恒的事业,也是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热烈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的青年学生到河南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二、接收数量及专业
2010年河南省消防部队计划接收90名(只限男生)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接收专业及数量为:法学专业10人,教育学专业5人,文学专业10人,理学专业15人,工学专业45人,管理学专业5人。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文化学历: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被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联办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与地方普通高校联合办学培养的毕业生;
6、体育单招、体育特长、艺术特招和专升本毕业生;
7、入学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与原用人单位有签约关系的研究生毕业生;
8、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9、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10、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政治条件: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工作急需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放宽2岁。
(五)服役年限:入伍后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2年以上。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的毕业生:
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五、享受待遇标准
1、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接收后将实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毕业生培训合格到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期,任职时间从见习期满之日起算,见习期享受见习干部待遇。
2、见习期满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规定任命相应职务,授予武警警衔。
3、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六、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登录河南消防总队信息网(www.henan-fire119.net),查阅招生信息并下载学校证明表打印。个人可通过邮递资料和直接送达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投递的资料包括:个人自荐材料,在校原始成绩单,学校证明(样式附后)以及个人近期免冠照8张。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我部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筛选后,确定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网络予以公布。不符合接收政策、条件的人员将不再通知考试。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报名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公安部初定全国统考时间为2010年2月下旬。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查阅考试时间的变动情况,我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四)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测试检查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后第二天进行。
1、心理素质测试: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2、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1500米跑(8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1.7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五)政治审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政审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我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六)草签协议。对政审合格的人员,我部将与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
(七)档案复审。公安部对我部草签协议人员的档案进行复审,不合者予以退档。
七、筛选淘汰
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查复审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淘汰:
1、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我部报到的;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3、个人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部的;
4、个人档案经复查复审不合格的;
5、公安部统一培训期间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有关单位综合考评后,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联系单位:河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802室)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沈北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371—66615222
传真:0371―666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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