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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省考试录用公安机关高速交警报考说明(三)

Tag: 公安机关高速交警 2013-08-07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安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考试大纲》(附件4)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07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30—16:00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50%。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07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向有关省辖市人事局、公安局或河南省公安厅提交有关证书(“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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