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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信阳固始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Tag: 2013-08-01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200名、城区学前教育教师3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凡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册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的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2.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须具有固始县常住户口或系固始籍生源(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固始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以及在固始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城区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户籍不限;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其中: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学前教育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农村小学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限),专业不限;
  6.报考城区学前教育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7.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为: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固始县人才市场(地址:城关蓼城大道中段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固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并贴好1张照片,《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领取或通过固始人才网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农村小学的需填报到具体的乡镇和学校,报考城区学前教育的需填报到具体的某所学校,报考中等职业教育的需填报到学校和具体专业。多填报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竞争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23日至8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几个环节。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招聘程序、名额指标、结果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为准。
  1.笔试内容。农村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农村小学教师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占70分);学前教育教师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学前教育教师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占70分);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主要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占70分)。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00分。
  2.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给予加分:一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二是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三是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其中:大学生村干部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其他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每人只能享受加分一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农村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城区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
  农村小学教师以乡镇为单位划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城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划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面试另行安排。
  (三)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农村小学教师以乡镇为单位,城区学前教育教师按总的招聘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按各专业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进行政审,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五)聘用
  1.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聘用对象,农村小学教师以乡镇为单位聘用,报同一学校的人员高分优先聘用,其他人员在所报乡镇内招聘教师的学校之间调剂。城区学前教育教师按计划聘用,报同一幼儿园的人员高分优先聘用,其他人员在本次招聘教师的学前教育学校之间进行调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按各专业招聘计划聘用。
  2.所有被聘用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通知后,再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开具行政介绍信、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办理人事代理等)。
  3.被聘用人员限定五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准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工作岗位。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5.新聘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岗前培训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固始人才网、固始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4997603、4996227、4605116。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振庆同志任组长、县长级干部雷宗先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办、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教育、财政、公安、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宣传、政策咨询、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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