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宛政办[2010]122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教师22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1、招聘人数
共招聘教师221人,其中初中63人,小学118人,幼儿园40人。
2、招聘职位
初中(63人):语文13人,数学10人,英语14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物理5人,化学5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
小学(118人):语文55人,数学44人,英语7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
幼儿园(40人):区直园10人,乡镇中心园30人。
三、招聘范围
1、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宛城区工作;
2、宛城辖区常住户口;
3、在宛城区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尚未就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美术、舞蹈等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6、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④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六个阶段。具体办法是: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影像采集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等,填写《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宛城区政府网站、宛城区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时按政策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村任职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名时需持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比例为1:3),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数。核减掉的职数调整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学科,由考生重新选报。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日至8月15日(8:00——18:3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工农北路416号)。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7日(12:00——19: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报考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符合报名和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和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凭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3、面试(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面试采用讲课与才艺展示(如弹奏、演唱、舞蹈、绘画、语言等,教学辅助器材自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人15分钟。面试(试讲)使用教材为: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八年级上册(化学为九年级上册)现行教材;幼儿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编写、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大班(下)教材。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本区农村缺编学校任教(区直园除外),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服从分配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可登陆宛城区政府网站和宛城区教体局网站
咨询电话:63231917 63282970
特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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