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阳市直、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切实解决市直、鸭河、官庄工区学校师资力量不足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编制计划内公开招聘市直、鸭河、官庄工区学校教师157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市直学校应聘者本人或父母一方或配偶属于南阳市户籍;
官庄工区学校的应聘者户籍为宛城区、唐河县、新野县,或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官庄工区或河南油田工作(官庄工区辖区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鸭河工区学校的应聘者户籍为南召县、方城县,或父母一方或配偶在鸭河工区辖区工作(鸭河工区辖区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三、资格条件
1、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4、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8、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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