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郑州市惠济区招聘教师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10、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二)中小学在职在编优秀教师。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分配
招聘总名额为105名。
(一)毕业生95名,各学段专业名额如下:
1、高中段教师5人(语文1人、英语1人,地理1人、音乐1人、美术1人)。
2、初中段教师29人(历史2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4人、物理1人、地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体育3人、音乐1人)。
3、小学段教师46人(语文12人、数学11人、英语10人、音乐2人、美术2人、体育3人,计算机2人,科学教育2人、心理2人)。
4、幼儿教师15名。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10人
(1)初中教师4人,不限学科;
(2)小学教师6人,不限学科。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区边远农村学校任教。
(三)所学专业和应聘专业一致,应聘幼儿教师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应具备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
(四)应聘幼儿教师、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应聘初中、高中岗位教师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郑州市(含郑州各县、市、区)常住户口。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户口不限。
(六)在职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名师。
2、省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3、近5年内获得过(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郑州师专附属实验中学(原郑州七十九中)。可乘坐91路到终点站(毛庄)下车向北100米路西。
4、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半身二寸彩色照片3张,不准其他人代替报名。在职教师所交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2)在职教师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如被聘用,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需填写《惠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4)报名时提交《惠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个人信息表》一份及电子版(信息表上的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版)。
(5)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低于1:3的比例,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
(6)报名费30元
(7)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惠济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等。
(2)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法》、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公共基础知识。
3、满分为100分。
4、在职中小学优秀教师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需领取准考证。
5、中小学教师加分项目:凡参加我省招募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及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者,符合报考条件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6、笔试成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体、音、美、幼教专业教师除说课和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说课、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对于笔试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对于免笔试人员,按照每门学科不超过2人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时带报名时同底版照片一张,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教师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济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根据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和学段可做调整,不服从分配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
(三)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所产生的后果个人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由于招聘工作的复杂性,招聘各个阶段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相关招聘信息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需要公示的事项和临时安排的有关招聘工作事宜,将提前一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通告。
(六)惠济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371-63639705 举报电话:0371-63639061。
郑州市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