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团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改善省团校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河南省团校拟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金融学或宏观经济专业2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法学专业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舞蹈专业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组织大型活动经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热爱共青团事业和教育事业;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年龄、专业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共青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12年8月28日至9月5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以下材料到团省委组织部进行报名: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表一式2份。
《河南省团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舞蹈专业只进行面试。主要采取演讲、才艺表演、专家提问等形式。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须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拟聘人员公示
团省委组织部根据招聘方案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党组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共青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6.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根据招聘方案,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时,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对聘用人员在本方案公布后晋升的职务不予认可。
五、联系电话、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0371-65866591、65902921
监督电话:0371—65905400
联系人:刘晓琳 李莹
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中青大厦191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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