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38名在职优秀教师简章
为配强郑东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现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38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在职优秀教师21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5名、政治3名、历史2名、体育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二)小学在职优秀教师17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5名、体育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岗位工作3年以上(2009年1月以前参加工作)。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小教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中教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在五年内(2007年1月1日)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特级教师,河南省名师,河南省省级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班主任,在河南省“跨世纪园丁工程”、“百千万工程”中被评为省学科带头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郑州市名教师,郑州市杰出教师,以上获得者年龄放宽到45岁。
2.郑州市学科带头人,国家级骨干教师,河南省骨干教师,郑州市骨干教师(不含骨干培训),郑州市优秀教师,郑州市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组织的优质课二等奖获得者。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1日-9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50米)。乘车路线:可乘坐47路、26路、919路、B18路、B16路、7路到达。
3.携带证件: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普通话证,符合优秀教师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资格合格人员将分学科组织面试,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东区招教领导小组批准,该招聘岗位指标递减。
(三)体检和考察、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要服从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辞退。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2012年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办理人事手续之时,在职教师应按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社保基金,半年之内没有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予以辞退。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其他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五)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1—6808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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