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推荐《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为人诚实,性格开朗。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3届毕业生(部分专业)。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能适应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辅导员应聘者中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本、硕(博)专业相近。部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教育部直属“211”以上重点大学毕业生优先考虑。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
(二)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 5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国防科工局政治部备案。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原健康路)666号,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楼1320办公室;从火车站或汽车西站乘15路、21路、24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2.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全部学历和学位证、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3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学校出具的确系本校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证明原件。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咨询电话:0377--63270285
联系人:李老师 赵老师
3.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资格。
4.准考证发放
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编号,人事处组织发放。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由河南省国防科工局委托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省国防科工局对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博士岗位的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和成绩,经省国防科工局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2013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方可办理手续;若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证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省国防科工局:0371-65509631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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