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阳师范学院人才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四)教授、博士;
(五)择业期内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毕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第一学历须具有普通本科院校(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
3.应聘专业教师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原则须在“211”工程、重点专业院校(科研院所)或世界排名500强院校就读;应聘政治辅导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原则须在“211”工程或世界排名500强院校就读。
(六)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要求除外);
(七)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学历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受聘待遇
(一)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待遇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二)硕士研究生:学校在新校区提供房源一套;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5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应聘者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应聘者请将简历直接发至相关院系和人事处招聘邮箱,按相应条件须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含学习及工作简历);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科研成果和荣誉证书;配偶及子女的基本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E-mail主题格式:专业方向+学位名称+学校名称+姓名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号,洛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箱:zp@lynu.edu.cn
联 系 人:张卫国 杨德新
邮政编码:471022
联系电话:0379-65515008、65526189
网 址:http://www.lynu.edu.cn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附件2:洛阳师范学院“河洛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洛阳师范学院2013年师资引进计划
附件4:《洛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点击分享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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