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数量
职位:综合文秘
数量:16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已登记的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机关综合文秘工作经历,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含2年),熟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3.第一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正科级干部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3.报名办法:
①报名人员须提前到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领取或登陆周口市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原件和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两份,同时交已填好的《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注意事项:
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报名时请记清自己的报名序号,留下常用电话号码,以方便领取《准考证》和及时联系。
③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于2012年10月15日凭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实地调研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实地调研、面试分别按40%、40%、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综合文字水平测试
综合文字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功底、把握全局能力和驾驭综合文字材料的水平。
综合文字水平测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按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实地调研人员。
综合文字测试时间、地点在发放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2.实地调研
按统一制定的调研方案,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结束后,集中封闭撰写调研报告。
实地调研时间、地点在公布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实地调研结束后,依据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和实地调研成绩,按选调数量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面试时间、地点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一并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实地调研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折合后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和实地调研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综合文字水平测试和实地调研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综合文字水平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经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最终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依程序进行递补。
(四)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所任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职务发生变化的不予录用。录用人员由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选调组织与要求
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选调工作的具体领导、组织和实施。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正、公平,领导小组将及时把选调职位、报考范围及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人事科:0394—8269509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0394—8273617
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