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卫生局关于面向市直机关为市食安办选调公务员工作方案
根据我局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批准,决定面向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计划选调公务员3名(具体选调职位见推荐)。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市直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正式选调后保持原来职级工资待遇不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文字功底;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2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不得报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调工作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需网上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相关内容,单位加盖公章,提交相关材料,于9月17至27日到报名地点:洛阳市卫生局人事科(市卫生监督中心808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数总数不超过职位要求人数总数的不再进行面试,直接考核选调;
2、报名人数超过职位要求人数的按拟选调职位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面试前需加试公文写作,主要了解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内容包括:主题鲜明、语言简练、内容生动、文笔流畅等,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加试公文写作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单位综合报考者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63333311
洛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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