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登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组织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和事业编制(财政全供)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选调职位与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10,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名额。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作风优良。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强,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四、报名资格
1、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与组织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⑤尚在试用期内的;
⑥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试用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3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313室(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62867416
报名时需携带: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工资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5、经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共登封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推荐);
6、每人交考务费80元。
(二)资格审查(2012年3月22日)
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基础理论知识,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的能力。试卷经命题小组统一评阅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面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市政府网站、登封党建网、报名场所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人员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报部长办公会核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特别是与组织工作相符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六)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确定后,在市政府网站、登封党建网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
(七)试用和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按事业编制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登封市委组织部公开
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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