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重要政策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指南之本科教育

Tag: 2016-04-11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
  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
  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
  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
  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6494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微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