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方城县选拔副乡科级年轻干部公告(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15名副乡科级年轻干部。
二、选拔的范围、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1、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
2、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报考资格
①在本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有2年以上在编在职工作经历(2010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在编在职工作经历(2011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三、公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任命及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与考点考场另行通知。
五、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任职时不改变人员原身份,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由所在单位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19日。
报名办法: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
方城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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