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科技学院招聘公告
招聘对象
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
招聘待遇
⒈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博士生导师、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在某一方面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等,可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个人业绩情况,双方协商有关待遇。
⒉博士研究生
(1) 提供100㎡左右集资住房一套。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4万元,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16万元,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18万元;其他专业博士研究生安家费8万元,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10万元,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12万元。学校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剩余部分分五年平均发放,在校内购房者可直接转为集资款。
(2) 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3万元。
(3) 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下月起,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聘为教授,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聘为副教授。
(4) 若夫妻两地分居,博士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属于紧缺专业,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奖限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者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可按人事代理形式安排配偶工作。
⒊硕士研究生
提供40㎡以上周转住房一套。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接收的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科研业绩突出。
2.接收的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一般应为重点院校(教育部直属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原则上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基本素质。
应聘方法
应聘者可将自荐材料通过邮寄或E-mail方式向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各发一份。邮件主题格式:应聘人员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毕业学校。来校参加考核时,请携带所有材料和证书原件、身份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自荐材料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含学习和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本人联系方式;
(2)科研情况(科研项目、论文论著及获奖情况);
(3)学习成绩,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算机、外语水平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联 系 人:赵亦芳 贾 洁 龚俊朋 联系电话:0373-3040342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53003
E-mail:shizike@hist.edu.cn Http: http://www.hist.edu.cn/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