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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中学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Tag: 2013-07-1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南省实验中学是省教育厅直属的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 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经省教育厅批准,报 省人事厅备案,河南省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为43人,其中语文4人、英语6人、数学3人、政治3人、 物理6人、化学5人、生物4人、地理3人、历史3人、体育1人、教育管理3人、心理教育2人。
  二、报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身体健康,胜任高中教师岗位要求;
  4、第一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级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5、熟练掌握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牢固的素质教育观念,教学基本功扎实。具备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自制多媒体课件,并能使用多媒体教学;
  6、年龄限男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和高中毕业班的教学工 作经历,且从事一线授课经验5年以上。或者2003-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毕业后直接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工作者。
  (二)优秀人才“绿色通道”
  凡符合必备条件且获得特级教师称号、近5年获得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称号者,可直接参加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实验中学组织进行,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点:河南省实验中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
  3、咨询电话:0371-63872595、63872596
  4、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 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人交近期1英寸免冠彩照4张,每人限选1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到学校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8月21日上午8∶30—下午5∶30。
  (四)笔试
  1、内容: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及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等。
  2、时间:2007年8月22日。应聘者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数,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其笔试成绩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资格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
  A、说课: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根据指定的教材章节,进行现场模拟说课;
  B、答辩:在模拟说课结束后,评委围绕说课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为奇数,按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3、如入选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学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由学校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省人事厅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向省人事厅备案后,取消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河南省实验中学 河南省人事厅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60号 地址:郑州市政五街
  邮编:450002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3943667 监督电话:0371—6590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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