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截至11月10日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10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备受关注的2007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从本月29日开始,到11月10日截至。
据了解,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省内高等院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凡是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新乡学院文化路东校区(原新乡教育学院)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体检、受理申请、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工作进度安排,申请者到相应的教育资格认证机构了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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