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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准报考

Tag: 2013-07-09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0月11日电 据人事部网站消息,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和考试时间也已确定。中组部、人事部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考试舞弊行为的,将给予三年内不准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今年共有89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本次招考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4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6年11月25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中组部、人事部强调,报考者必须牢固树立诚信意识,遵守诚信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发生考试舞弊行为的,将给予三年内不准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组部、人事部再次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因为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这种能力是靠平时积累获得的,是综合性的,临时突击和死记硬背是没有用的。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人事部授权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有关2007年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只会增加考生负担。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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