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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温县公开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Tag: 2013-07-08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系统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为使招聘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恪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和会计核算中心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报考温县一中和温县四中教师的须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本着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推荐。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县人才市场(县政府大门西50米)
  2、咨询电话:61951806195158
  3、报名时间:2010年6月9日至6月15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4、所需证件及费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有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和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报名人数与报考职位达不到3:1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高中教师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其他人员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服务期已满2年考核合格的温县“三支一扶”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以及已在温县一中任教满一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本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值加2分,若参加笔试则按笔试实际成绩加2分。报考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具有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播音员、主持人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各项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本人符合加分条件的最高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报考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按拟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面试
  根据招聘单位情况不同,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电视节目主持人的面试采取现场播报和才艺展示的方式,报考高中教师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其他报考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其笔试成绩按20%、面试成绩按80%之和计入总成绩,其他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招聘的高中教师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如有不合格者,按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毕业生为一年,在职人员(转正定级后)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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