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博士8名、硕士15名。 结合学校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河南财专2010年招 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附件1《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一 致或相近)。
4.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河南财专将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河南财专网站(网址www.hacz.edu.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财专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财政厅人事处备案。
1.报名时间:6月5—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与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到河南财专人 事处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表2);网上报名者,需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表发送到邮箱:rsc@hacz.edu.cn。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第一学历 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材料。
3.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财专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 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人:牛毅 邹锦吉
联系电话:0371-6382918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由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河南财专组织实施。河南财专根据实际和招聘岗位特点采取 试讲、实际操作、综合考核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能力测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经河南省财政厅 人事教育处和河南财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⑴对专任教师采用笔试、试讲、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试 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取得相关专业资格情况、毕业院校及专业、综合素质等情况。
⑵对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业 务知识、实际动手能力、科研获奖情况等。
成绩计算: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4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实际操作人选;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能力考核人选,最后将入选人员的成绩(三项成绩按4:4: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可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 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省财政厅: 0371—65802904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5900307
附件1: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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