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阳“三支一扶”笔试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靠近走道桌面右(左)上角,以备核对。
2、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3、应考人员只准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说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应考人员坐错考场或座号的,试卷按无效处理。
7、答题卡应用2B铅笔填涂。
8、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9、考试过程中,应考人员一般不得上厕所。特殊情况确需上厕所的应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
10、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说话、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或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1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2、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3、在考试中应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第九章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
14、考试科目和时间:2012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15、考试地点:南阳市第二十三小学(北京路南段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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