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2010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建成区新建公办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优秀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4名、美术1名、音乐1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二、招聘对象:政府公办小学在编教师。
三、招聘方式: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专业类别择优聘用。招聘程序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聘用。
四、任职待遇:对聘用的小学教师,除正常工资外,校方根据业绩表现,每月再给予人均1500元的津贴;具备省、市名师身份的,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三十三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4.有五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且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
5.执教的优质课获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执教的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备省、市级名师身份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直接进入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政法机关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目前涉嫌司法诉讼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六、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高新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报名时间:2010年5月8日—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联系电话:0379-6418311264902443
洛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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