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招警申论热点标准表述:家电下乡
【背景链接】
2007年12月开始,山东、河南、四川3省进行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试点工作,对3省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3类产品,比照出口退税率,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以达到拉动农村消费,帮助农民改善生活质量,减少贸易顺差、促进家电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覆盖全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2010年6月30日公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第一批推广目录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国家油耗标准低20%左右,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国家财政给予每辆3000元人民币的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标准表述】
[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推出节能汽车补贴政策能够一定程度上繁荣国内汽车市场,拉动内需。
二是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节能汽车的推广也可以给广大购车群众带来生活上的便利,极大地改善一部分群众的出行条件。
三是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家电下乡在产品标准中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国家运用政策落实节能减排的目标,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措施。
[现实问题]
第一,中消协表示,家电下乡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价格并不低、可选品种少、领取补贴难、维修网点远、配件价格贵、服务人员素质低 ”六大缺陷。更有顺口溜形象地指出农民的四怕“怕产品质量不过关、怕价格虚高不实惠、怕售后服务无保证、怕手续繁杂领钱难”。同时,经销商利润过低、渠道混乱 非下乡品牌更好卖、农村消费观念不接受、基础设施不完善影响农民消费等问题也影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有效落实。
第二,节能汽车补贴政策在执行层面不足,经销商将补贴政策与厂商优惠混为一谈,把节能补贴当优惠价;补贴仅凭企业自我申报,没有他人去核实,容易引发虚报作假情况;节能车是否符合补贴的规定尚没有真正公立的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认定和审核。
[解决措施]
一方面,对于家电下乡,扩大了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企业范围;招标时取消了对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的限制,降低了对流通企业销售额的要求,给优秀的中小企业创造发展壮大的空间;突出了企业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具体措施,增加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配送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相关规定,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严打以下乡为名销售旧家电;严打骗取家电下乡补贴的行为。
另一方面,对于节能汽车补贴,加强对补贴环节的监管,对不及时兑付补贴、冒领补贴以及变相涨价等行为给予处罚,采取“购置税”减免方式,在购车环节将补贴直接下发给消费者,减少操作环节和不良商家的操作空间。加强节能汽车补贴的推广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消费者对于这项政策的熟悉度,加强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别力。厂家也应加大经销商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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