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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郑州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体检的通知

Tag: 2013-07-02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今年我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的笔试、资格确认已经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情况确定体检对象的要求,共有1285人参加录用体检(具体名单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分为2010年9月20日、21日两天进行,体检受理时间为早6:30-11:30。20日(星期一)报考中牟县、新郑市、登封市、管城区、二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港区、郑东新区的考生参加体检;21日(星期二)报考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中原区、金水区、惠济区、上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考生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日早6:30-11:30,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郑州蓝天体检中心(位于友爱路与百花路交叉口,郑州市友爱路42号,原空军医院北门东侧)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考生报到后,从6:30开始,按顺序号有组织地分批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向医院支付现金50元。
  5、注意事项:
  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服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日早上在受检前禁食、禁水;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心电图检查前应安静休息,不能在跑步、饱餐、吸烟后进行检查,这些因素可导致心电图异常,影响疾病的判断。
  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体检前按抽签顺序号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和涉及本人真实身份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服从体检工作人员指导,配合医务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除工作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不得隐瞒病史,因此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结论: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一周内在郑州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毕业生就业办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工作由毕业生就业办及纪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7、咨询电话:0371-67185361 67186623 6717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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