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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

Tag: 2013-07-02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08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豫组通[2008]11号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民政府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8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选调对象为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和本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任职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具体选调条件是: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作风正派,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社会公共活动和公益事业的经历,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毕业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为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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