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郑州市中牟县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中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为了满足我院新区医院业务开展需要,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提高新进人员素质,遵照上级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和现实情况,中牟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128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一、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资质和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纪律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接受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的监督。
三、招聘形式
招聘由县医院具体组织。县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的进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结果均在中牟县政府网发布。
五、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1、实用人才,临床医学专业10名
全国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本专业执业资格,二级医院工作不少于5年,三级医院工作不少于2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5岁。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2、医学专业56名
临床医学20名、口腔专业4名、影像专业6名、康复专业4名、药学专业3名、麻醉专业6名、病理专业2名、检验专业3名、眼耳鼻喉专业4名、预防医学专业2人、卫生事业管理专业2人。
均为全国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护理专业50名。
全国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岁。在同等条件下有护士专业执业资格、或二级医院工作2年、或三级医院工作1年者优先。
4、行政服务方面8人
计算机专业2人、营养专业1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人、法律专业1人、财会专业3人。
均为全国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后勤服务方面4人
机电专业2人、暖通专业2人。
均为全国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护理专业、行政服务方面、后勤服务方面于2013年4月25日- 4月26日报名。实用人才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专业于2013年5月1日—5月3日报名(早8点至下午5点)。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不含应届生)、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本人填写《中牟县人民医院2013年4月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编写序号,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中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371-62193205。
七、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占总分值的6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总成绩,并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占总分值的4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方面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方面重点考核应试人员拟录用岗位的相关业务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书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理论考试免试条件(报名人员少于、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
1、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实用人才。
2、符合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九、体检和政审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牟县人民医院通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组织岗前培训。
十一、相关事项及待遇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民医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试用期间及续聘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中牟县人民医院现行办法执行。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编办:0371—62160178
监察局:0371—62160787
人社局:0371—62181530
卫生局:0371—62181002
中牟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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