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检察机关公务员招录478人 首创“二次平均法”
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空缺情况,2013年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478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6日17时。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比例达不到3:1的,由省辖市级检察院征求报考者意见后可在本省辖市范围内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报考职位;产生的空缺职位,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补充。
此次招考条件与河南公务员招考条件相差不大,唯一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报考条件中明确规定:参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已被录取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任职的,不得报考。
报考省直、市级、县级检察院要求不一
报考省检察院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期间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法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辖市和市辖区检察院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县检察院、县级市检察院的,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采取网络形式报名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www.hngwy.org)报名,届时会第一时间开通报名入口,特别提醒:考生网络报名时必须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方可报名,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5月18日、19日笔试
2013年5月18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5月19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其中报考法律、刑事侦查、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法律;报考其他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但“裸考”对于河南公务员考试这种大型考试来说显然是不行的,行测和申论复习可参考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正版网购地址: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0。
采取“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免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得参加运用“二次平均法”对空缺职位的补录)
对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面试成绩×50% ”
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不同的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报考省检察院、省辖市和市辖区检察院、县和县级市检察院、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县检察院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加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选报空缺职位的时间地点、补充空缺职位的考生名单等均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公布。
“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的方法是:首先计算出全省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其次将全省所有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面试考场总数,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 A1+A2+A3+…+An)÷n;再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Xn =R÷An;最后考生加权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对经“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的人员,按2013年河南检察机关公务员招录公告中的第十一项规定进行考察。“二次平均法”补充的空缺职位经考察后仍有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补充。
招录时间安排表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6日17时
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7日17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5月15日9时至5月19日9时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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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此次招考条件与河南公务员招考条件相差不大,唯一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报考条件中明确规定:参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已被录取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任职的,不得报考。
报考省直、市级、县级检察院要求不一
报考省检察院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期间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法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辖市和市辖区检察院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县检察院、县级市检察院的,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采取网络形式报名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www.hngwy.org)报名,届时会第一时间开通报名入口,特别提醒:考生网络报名时必须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方可报名,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5月18日、19日笔试
2013年5月18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5月19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其中报考法律、刑事侦查、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法律;报考其他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但“裸考”对于河南公务员考试这种大型考试来说显然是不行的,行测和申论复习可参考201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正版网购地址: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0。
采取“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免专业科目考试的,不得参加运用“二次平均法”对空缺职位的补录)
对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面试成绩×50% ”
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不同的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报考省检察院、省辖市和市辖区检察院、县和县级市检察院、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县检察院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加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选报空缺职位的时间地点、补充空缺职位的考生名单等均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公布。
“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的方法是:首先计算出全省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其次将全省所有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面试考场总数,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 A1+A2+A3+…+An)÷n;再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Xn =R÷An;最后考生加权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二次平均法”后加权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对经“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的人员,按2013年河南检察机关公务员招录公告中的第十一项规定进行考察。“二次平均法”补充的空缺职位经考察后仍有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补充。
招录时间安排表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6日17时
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4月22日9时至4月2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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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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