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嵩县教师招聘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为解决嵩县目前教师紧缺的实际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165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汽修、烹饪专业学科,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以报考,若被录取聘用者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三)小学教师: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学前教育教师:师范院校全日制幼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美术专业;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美术专业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教师、学前教育教师面向社会,小学教师面向本市。本县服务期满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六)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年龄在27周岁以 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 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四)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者。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名额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5名,高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0名、学前教育教师50名,共计165名(详细招聘计划见推荐)。
五、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4日。
2、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考务、信息采集费102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淮滨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持学校有效证明信和 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报名现场采集照片。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门学科,一所学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比例的学科,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名额并转至其它学 校(相同学科)或学科。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一日内改报其它乡镇学校对口专业的自愿,凡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退还其已交的报名考务费和相关材料。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7月28日下午15时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内容:采用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其中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公共知识占20分。普通高中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普通高中内容为主,涵盖大学专业学科知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考试 内容以普通高中内容为主,涵盖大学专业学科知识。汽修、烹饪学科考试内容为大学专业学科知识;小学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初中、高中内容为主;学前教育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幼儿教育和小学学前教育内容为主,涵盖小学、初中知识。
(3)笔试方法、方式: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因素:本县任职满二年的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合格,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条件者,按政 策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2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 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7时——下午18时。
2012年8月10日下午15时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学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按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额,但占招聘计划总数。
(4)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高中试讲高中阶段二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中等职业学校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试讲高中阶段二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汽修、烹饪学科试讲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小学试讲小学阶段五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学前教育试讲舞蹈、键盘、声乐、美 工、讲故事。统一时限,现场答题,当场打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直接聘用。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学校拟聘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学科、学校按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学习表现。
(四)公示
招聘方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以所报学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如无异议,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三)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四)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事业单位初次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教师正式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六)此次聘用人员,必须在受聘的学校任教不低于三年,否则,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纪检、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宣传发动。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通过网络、电视新闻媒介等广泛宣传,把这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指导思想、招聘对象、条件、办法、程序等公布于众,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这项工作,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实施。在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有关工作单位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人事纪律,严守保密制度,采取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措施,防止和排除招聘工作中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淮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7780970 13782972106
下载附件:信阳淮滨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汽修、烹饪专业学科,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以报考,若被录取聘用者二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三)小学教师: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学前教育教师:师范院校全日制幼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美术专业;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美术专业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教师、学前教育教师面向社会,小学教师面向本市。本县服务期满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
(六)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年龄在27周岁以 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 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四)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者。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名额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5名,高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0名、学前教育教师50名,共计165名(详细招聘计划见推荐)。
五、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4日。
2、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考务、信息采集费102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淮滨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持学校有效证明信和 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报名现场采集照片。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门学科,一所学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比例的学科,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名额并转至其它学 校(相同学科)或学科。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一日内改报其它乡镇学校对口专业的自愿,凡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退还其已交的报名考务费和相关材料。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7月28日下午15时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内容:采用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其中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公共知识占20分。普通高中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普通高中内容为主,涵盖大学专业学科知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考试 内容以普通高中内容为主,涵盖大学专业学科知识。汽修、烹饪学科考试内容为大学专业学科知识;小学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初中、高中内容为主;学前教育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以幼儿教育和小学学前教育内容为主,涵盖小学、初中知识。
(3)笔试方法、方式: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因素:本县任职满二年的大学生村官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合格,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符合条件者,按政 策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2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 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7时——下午18时。
2012年8月10日下午15时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学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按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额,但占招聘计划总数。
(4)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高中试讲高中阶段二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中等职业学校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试讲高中阶段二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汽修、烹饪学科试讲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小学试讲小学阶段五年级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学前教育试讲舞蹈、键盘、声乐、美 工、讲故事。统一时限,现场答题,当场打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直接聘用。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学校拟聘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学科、学校按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学习表现。
(四)公示
招聘方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以所报学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如无异议,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依次递补。
(三)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四)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事业单位初次聘用人员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教师正式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六)此次聘用人员,必须在受聘的学校任教不低于三年,否则,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纪检、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宣传发动。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通过网络、电视新闻媒介等广泛宣传,把这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指导思想、招聘对象、条件、办法、程序等公布于众,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这项工作,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实施。在这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有关工作单位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人事纪律,严守保密制度,采取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措施,防止和排除招聘工作中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淮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7780970 13782972106
下载附件:信阳淮滨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
淮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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