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预计招录2000余人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河南预计招录人数
2011年河南政法干警公告预计于7月上报相关单位具体招录人数,招录人数2000余名。
三、考试时间
据相关可靠消息透漏,考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17至18号进行
四、招考时间参考
2011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1年9月17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学考试。
2011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2月底前,入学。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五、招录及培养模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本公告最终会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具体公告请以官方公告公布为准,请时刻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附件:2011年河南政法干警招录人数及职位表.xls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河南预计招录人数
2011年河南政法干警公告预计于7月上报相关单位具体招录人数,招录人数2000余名。
三、考试时间
据相关可靠消息透漏,考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17至18号进行
四、招考时间参考
2011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1年9月17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学考试。
2011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2月底前,入学。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五、招录及培养模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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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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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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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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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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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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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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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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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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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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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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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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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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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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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9:00--11:30
|
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
9月1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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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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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最终会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具体公告请以官方公告公布为准,请时刻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附件:2011年河南政法干警招录人数及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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