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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申论热点:民间慈善的“特区

Tag: 申论热点 2011-01-2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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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是2007年4月19日由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大使”李连杰先生发起,在中国红十字总会架构下独立运作的慈善计划和专案。壹基金是立足于中国的国际性公益组织,分别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美国和新加坡设立了办事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壹基金与中国红十字总会合作,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搭建公益平台,以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然而,2010年 9月12日,李连杰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面对面》采访时透露,该慈善计划目前正面临严重的危机。他说,壹基金存在中断的可能。据报道,中国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公募基金有权向公众募捐,而非公募基金无权向公众募捐。中国没有民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先例。壹基金计划就是与中国红十字签订一个三年合约计划,他虽然暂时可以向公众募款,但是没有独立的账户和公章。所以壹基金潜力巨大的手机平台的捐款,因为账户的不独立,而在操作上存在重大的不便。远远无法实现李连杰最初设计的每人每月最少捐一元,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的理念。李连杰将壹基金形容为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他说:“这三年这孩子起码还健健康康的,没出什么事,但是他没身份证。已经越来越受到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透明化者的质疑。”
  日前,李连杰壹基金已在深圳市民政局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其注册名称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成功注册意味着壹基金从此具备独立的法人身份,可以公开募款。至此,壹基金的公募身份在“特区”———深圳变成了现实。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点评
  在去年,壹基金的身份危机曾引起舆论关注。不管面临怎样的制度瓶颈,壹基金和李连杰都留下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倘若壹基金就此“黄”了,无疑令人遗憾。虽然,最终壹基金还是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续约,生存不成问题,但是不能转型为公募基金,壹基金的发展就仍是问题。这同样是中国民间慈善事业,以及民政改革和社会建设面临的问题。
  此次壹基金之所以能够在深圳获得公募基金的合法身份,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深圳是目前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一个实验性“特区”,民政部给予了深圳特殊的政策支持和权限。深圳将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民政部会商国家有关部门将驻在深圳的涉外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深圳市,授权深圳市开展基金会、跨省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试点。这样,民政部将社会组织登记和批准放权给地方,就为私立公募基金的合法生存打开了一条生路。2010年3月,深圳出台部市合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开始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其中明确提出“启动基金会的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探索开展在深涉外基金会的登记工作。此外,深圳去年也出台了《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使一些社会组织从挂靠政府到民间自办,从上级单位主管到无主管单位,从注册登记到备案管理。
  由此可见,深圳民政改革的路径乃是,在加强政府依法对社会组织监管的同时,降低社会组织的“准生”门槛,给社会力量以更大的自由和空间。而这和多年以来社会各界吁求基本一致。激活社会力量搞慈善,必须要信任社会组织,要给他们更大的合法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政府对社会组织应做的是监管,而不是设限。
  在我国,有些机关和干部不肯放权、放手让社会力量做,结果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不好。显然,深圳的民政改革顺势而为,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先例。
  近年来,民政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签署了不少合作协议,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在不断拓展。然而,如深圳这样直接触及核心问题的改革却凤毛麟角。而仅仅依靠局部的政策特区,价值和影响毕竟有限。而且,这对壹基金这样的公益组织在全国进行募捐行为,也未尝没有限制。
  壹基金的这次转型,启示效应有三。首先对各个地方政府具有启示意义,其他政府看到深圳的试水和良好效果,应当思考本地的公益事业政策是不是需要调整;其次对于基金和非公募基金会来说,壹基金的转型带来了示范效应;第三,对中国活力欠缺的公募基金会来说,壹基金的加入,将有效地刺激这个行业里的竞争意识和发展思考。
  在对深圳经验进行总结之后,政府部门应该沿着30年前经济改革的路径,将社会组织登记改革推行到更多的地方。因此,我们不但期待着更多的“壹基金”获得公募的合法身份,也期待着全国性的私立公募基金早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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