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商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保我县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商城县常住户口或系商城县籍生源(或在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商城户口)。在商城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商城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15人,其中文秘岗位2人,计算机岗位3人,财会岗位4人,医学岗位3人,其他岗位3人。
2.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医学专业报考者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者可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
3.文秘及计算机职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财会、医学和其他专业要求第一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详细要求见《商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刚任组长,县纪检监察、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开展。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商城县滨河北路21号)。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符合条件报名者,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户口薄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须出具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填报报考岗位并填写《商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3.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2日上午8:00 - 11:30,下午2:00 - 17:30。
5.报名费:笔试每人100元。
6.2010年12月24日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图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9时—11时,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等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考核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和查阅考生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所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笔试加分内容
1.本县内的大学生村干部,根据信组通﹝2009﹞57号文件规定加分。
2.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 符合豫人﹝2008﹞48号文件有关要求的,加3分。
3.符合报名条件的女性,加2分。
4.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六、公示聘用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信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内违反相关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doc
2.招聘职位表.xls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保我县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商城县常住户口或系商城县籍生源(或在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商城户口)。在商城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商城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15人,其中文秘岗位2人,计算机岗位3人,财会岗位4人,医学岗位3人,其他岗位3人。
2.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医学专业报考者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者可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
3.文秘及计算机职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财会、医学和其他专业要求第一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详细要求见《商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刚任组长,县纪检监察、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开展。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设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商城县滨河北路21号)。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符合条件报名者,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户口薄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须出具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填报报考岗位并填写《商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3.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2日上午8:00 - 11:30,下午2:00 - 17:30。
5.报名费:笔试每人100元。
6.2010年12月24日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图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9时—11时,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等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考核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和查阅考生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所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笔试加分内容
1.本县内的大学生村干部,根据信组通﹝2009﹞57号文件规定加分。
2.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 符合豫人﹝2008﹞48号文件有关要求的,加3分。
3.符合报名条件的女性,加2分。
4.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六、公示聘用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信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内违反相关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doc
2.招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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