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河南鹤壁淇滨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素质结构,提高城市社区的服务、管理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淇滨区户籍且在淇滨区城区有住房的居民;
(二)淇滨区“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尚未正式就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淇滨区“大学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九州社区居委会(淇滨区政府东侧约100米路北)
3.联系电话:3299603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本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现场报名:
1.《淇滨区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推荐);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干部”还需提供淇滨区委组织部证明(不需提供房产证);
3.近期免冠同底版1吋彩照5张。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重新确定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淇滨区区情。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二)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格审查与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是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和定性;考核是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鉴定。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予以确认,并拿出分配方案。经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到各办事处报到,由各办事处根据辖区内各社区需求情况,将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分配到社区工作。社区居委会与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淇滨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淇滨发〔2010〕23号)执行,月工资不低于800元。
本简章归淇滨区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鹤壁淇滨区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淇滨区户籍且在淇滨区城区有住房的居民;
(二)淇滨区“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尚未正式就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淇滨区“大学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九州社区居委会(淇滨区政府东侧约100米路北)
3.联系电话:3299603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本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现场报名:
1.《淇滨区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推荐);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干部”还需提供淇滨区委组织部证明(不需提供房产证);
3.近期免冠同底版1吋彩照5张。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重新确定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淇滨区区情。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二)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格审查与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是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和定性;考核是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鉴定。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予以确认,并拿出分配方案。经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到各办事处报到,由各办事处根据辖区内各社区需求情况,将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分配到社区工作。社区居委会与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淇滨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淇滨发〔2010〕23号)执行,月工资不低于800元。
本简章归淇滨区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鹤壁淇滨区2010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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