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南乐县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增强环保执法能力,根据濮阳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规定和有关人事编制政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环境监测站(挂环境监控中心牌子)、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数量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10名、计算机及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2名,共计12 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
3、具有南乐县户口(落户日期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南乐县公开招聘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南乐县政府网和南乐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南乐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地点张贴。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户口本,于2010年11月8日—10日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考手续,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数码照相费1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免笔试,笔试成绩按同专业参加考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
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报考时要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采取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含环保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试成绩
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按招聘专业1 :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地点: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393-8653018 0393-6232329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数量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10名、计算机及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2名,共计12 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
3、具有南乐县户口(落户日期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南乐县公开招聘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南乐县政府网和南乐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南乐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地点张贴。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户口本,于2010年11月8日—10日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考手续,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数码照相费1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免笔试,笔试成绩按同专业参加考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
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报考时要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采取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含环保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试成绩
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按招聘专业1 :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地点: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393-8653018 0393-6232329
南乐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日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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