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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简章

Tag: 事业单位 2010-10-15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济发〔2008〕22号)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20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须为国家教育部公布的112所“211工程”院校);
  4、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全球排名在500名以内的国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市群艺馆引进的音乐创作、舞蹈编导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可放宽到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和中国音乐学院;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7、符合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程序和方法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步骤实施,实行分岗位报名,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分岗位排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6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济源市黄河路中段811号)。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19330  6620351。
  4、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国外学历认证书(2010年毕业未领取毕业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应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获奖及其他情况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6张。同时填写《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在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不再进行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对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实行加分,每工作满1年,面试成绩加1分,依次类推,最高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引进名额递减或取消。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此次引进人才在济源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此次引进人才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注意查询。
  3、此次引进人才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2、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
  开引进人才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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