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洛工业园区机关选调26人公告
为加快伊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充实区机关干部队伍, 根据伊洛工业园区“七定”方案(洛市编〔2009〕44号文件),结合工作需要和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为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选调工作人员26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全供事业编制16名,从偃师定向选1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面试、研究决定、好中选优、公开选拔的办法,真正将作风扎实、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区机关工作,为园区开发建设提供干部保障。
二、选调岗位、人数(具体条件附后)
1、文秘人员2 人,信息督查1名,组织人事1人,纪检1人
2、发展改革1人,经济运行监控统计2人、项目建设企业管理1人;
3、国库会计1人,预算会计1人,财政投资评审人员2人;
4、企业项目管理1人,招商2人;
5、环境监察1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1人,城市规划1人;
6、农林水牧1人,信访稳定1人,民政计生1人,教育卫生1人;
7、地籍管理土地利用1人,矿产、国土执法1人,征地拆迁1人;
选调后享受原级别待遇。
三、选调范围
洛阳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财政全供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奉献精神,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行政机关或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应知识、能力和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⑵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⑶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⑷ 超计划生育的。
五、方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0年9月20日至22日到选调工作办公室报名(地址:伊洛工业园区诸葛镇独乐园宾馆,联系电话:67566889)。每位报名者只能根据条件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并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3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同时填写《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选调公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报名经审查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1:2报名人数的按规定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文秘和信息督查岗位加笔试,主要考察公文写作。(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员的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文秘和信息督查岗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4、试用: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按照拟选调人员的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员,到拟选调岗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5、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试用三个月期满后,召开党工委、主任办公会议,按照拟选调人员1:1的比例,研究确定选调工作人员名单及岗位。
6、公示:对单位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市编办、市人社局和新区综合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伊洛工业园区选调公职人员报名表
附件2:伊洛工业园区选调岗位职位表
一、选调原则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面试、研究决定、好中选优、公开选拔的办法,真正将作风扎实、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区机关工作,为园区开发建设提供干部保障。
二、选调岗位、人数(具体条件附后)
1、文秘人员2 人,信息督查1名,组织人事1人,纪检1人
2、发展改革1人,经济运行监控统计2人、项目建设企业管理1人;
3、国库会计1人,预算会计1人,财政投资评审人员2人;
4、企业项目管理1人,招商2人;
5、环境监察1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1人,城市规划1人;
6、农林水牧1人,信访稳定1人,民政计生1人,教育卫生1人;
7、地籍管理土地利用1人,矿产、国土执法1人,征地拆迁1人;
选调后享受原级别待遇。
三、选调范围
洛阳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财政全供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奉献精神,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行政机关或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应知识、能力和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⑵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⑶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⑷ 超计划生育的。
五、方法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0年9月20日至22日到选调工作办公室报名(地址:伊洛工业园区诸葛镇独乐园宾馆,联系电话:67566889)。每位报名者只能根据条件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并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3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同时填写《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选调公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报名经审查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1:2报名人数的按规定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文秘和信息督查岗位加笔试,主要考察公文写作。(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员的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文秘和信息督查岗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4、试用: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按照拟选调人员的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员,到拟选调岗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5、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试用三个月期满后,召开党工委、主任办公会议,按照拟选调人员1:1的比例,研究确定选调工作人员名单及岗位。
6、公示:对单位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市编办、市人社局和新区综合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伊洛工业园区选调公职人员报名表
附件2:伊洛工业园区选调岗位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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