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太康县招聘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技术人员

Tag: 事业单位 2010-09-14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试、考核相结合,聘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财政投资评审队伍,提高我县财政投资评审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2010年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三年以上工程预(决)算实践经验,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具有造价师、造价员专业资质的年龄放宽到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财政投资评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要求为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水利、公路等工程类专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三年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4日至9月16日。
  (二)报名地点
  太康县财政局。
  (三)报名办法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本人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照像,交1寸彩色照片2张。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交报名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志愿者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及被太康县选聘为“大学生村干部”任职两年以上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加分人员情况表》,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结束不再受理。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于2010年9月24日到太康县财政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内容为法律、哲学、政治、公共管理、人文科技、公文写作、形势与政策等;专业知识试卷内容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其中:〔建筑安装(装饰)为必考题,市政(园林)、公路、水利等再另选择一题〕、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
  2.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26日上午8:30-10:00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考试专业知识。
  3.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和专业知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1:2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2.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当场亮分。
  5.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核与审批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政府统一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表》等有关表格,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需经人事仲裁部门鉴证,并一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所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县财政供给和人员编制管理。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94—6817259  0394—6816068
  投诉电话:0394—6816596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