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之山西疫苗事件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重磅推出的一组名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道,在这组长达两万字的报道中,记者王克勤对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者引发各种后遗病症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2)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调查组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3)2010年3月20日下午,数名来自山西各地的家长来到山西省卫生厅门口,希望卫生厅能为他们孩子死亡或病残的原因给出解释。不过,在卫生厅会议室等待了一个半小时,相关领导也没有和他们见面。这个事件被认为有四大疑点。
(4)事件的疑点一:疾控中心为何不避嫌?据悉,这些家长对卫生厅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了质疑。来自山西柳林县的家长王明亮认为,山西省内专家应该回避。家长认为,做鉴定报告时,山西省内的医学专家尤其是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专家应该回避,应该请外地的专家进行鉴定。
事件的疑点二:法院为何不理不问?王明亮、易文龙、李常勤等人曾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但1年多过去了,法院既没受理,也没驳回。一年多过去了,法院至今没有任何书面表态。
事件的疑点三:调查一天就有科学结论?2010年3月19日下午,李方平通过特快专递向山西省卫生厅递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李方平称,在17日“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见报后,山西省卫生厅表示“对有关报道中提到的15名致伤致残儿童,山西省卫生厅已根据线索,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 李方平质疑,只调查了 一天时间,得出的结论是否科学?
事件的疑点四:华卫公司有无疫苗经营资格? 事件举报人、山西省疾控中心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认为,田建国控制的私营股份制企业华卫公司冒充“卫生部企业”,官商合谋垄断了山西省疫苗。据媒体调查,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曾公开声称,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卫生部的大公司”,但事实上,这家公司并无疫苗经营资格。不过,“疫苗门”发展至今,山西省卫生厅还没有就此事公开表态。
(5) “放弃给十万,再闹砍断腿”,家长和举报者收到神秘恐吓短信。 “山西疫苗事件”的举报者陈涛安和三名受害儿童家长收到恐吓短信。短信称,如果他们不再追究山西疫苗事件,将给他们五万或十万元;如果继续“闹”,可能花钱找人砍他们一条腿。
(6)2006年以来,山西境内确实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疫苗,也就是高温暴露疫苗,这样的疫苗已在山西省长期使用,必然要大幅度提高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概率。”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说。
据陈涛安介绍:2005年12月,山西省疾控中心出现了一位来自北京的山西人,该人35岁,名叫田建国。12月28日,田建国被任命为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配送中心的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山西省疾控中心物业科副科长卫军利告诉记者:“2006年、2007年,田建国管疫苗的时候,我看到他组织的人,将成箱的疫苗从冷库搬到还没投入使用的疾控大楼一楼,拆开包装箱,将疫苗堆了一地,堆得像小山一样。许多人在往疫苗盒上贴‘山西疾控专用’的标签。尤其是夏天,大家穿着短裤,他们依然照常天天在闷热的大厅里贴标签。”
山西省疾控中心专职司机原江对记者说:“那两年,还有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给全省各地运送疫苗的冷藏车制冷机一直坏着,没有维修过,尤其是夏天,都变成闷罐车了。”
“这是人为制造疫苗存储运输不应有的操作环节,使疫苗长时间脱离规定的冷藏避光环境,主观故意制造了高温暴露疫苗。应该依法立即销毁,否则即是抗法杀人。”陈涛安分析说。
【核心观点】
(1)虚假疫苗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虚假疫苗不仅对预防疾病起不到效果,有的还甚至对身体产生伤害,重者直至死亡。因此,近些年来,医疗界内外一直都在呼吁健全疫苗监管制度,及时堵住监管漏洞。不过,从山西“疫苗乱象”中却可看出,这种漏洞其实是相当难堵的。不难理解,任何存在利益的地方,都可能有人处心积虑进行钻营。但是,疫苗市场是个特殊的市场,直接关乎人的生命。疫苗有价,生命无价。既如此,山西卫生部门作为当事主体,对舆论监督理应秉持欢迎态度,有则改之。
(2)从各方回应看,现在的焦点集中在“高温暴露”疫苗质量合不合格,注射疫苗与致伤致残儿童因果关系上。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一句“疫苗完全合格”,就能把人们对山西疫苗乱象的质疑全部清洗干净。只要权力仍有寻租机会,它就会毫不犹豫地对人们所信赖的体系进行冲击。疫苗问题和疫苗市场问题不能混为一谈,除非后者被厘清与规范,不然前者终将通过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3)任何一个调查,都隐含着对社会信任关系的考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例子,调查往往在权力利益的影响下,对社会信任造成巨大的损害,从而使人们唯有寄希望于调查的权力层次更高,调查的独立性、客观性仿佛与调查者的权力层级越来越关系密实。人们对权力的信任越来越寄托于更高级别,意味着人们对权力的不信任也上升到越来越高的级别,希望越来越在一线之间,权力体系可用的信任筹码几无所剩,但仍然能看到对筹码的挥霍。
(4)从对策角度看,应该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免疫规划管理,规范接种服务,加大对疫苗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同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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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重磅推出的一组名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道,在这组长达两万字的报道中,记者王克勤对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者引发各种后遗病症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2)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调查组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3)2010年3月20日下午,数名来自山西各地的家长来到山西省卫生厅门口,希望卫生厅能为他们孩子死亡或病残的原因给出解释。不过,在卫生厅会议室等待了一个半小时,相关领导也没有和他们见面。这个事件被认为有四大疑点。
(4)事件的疑点一:疾控中心为何不避嫌?据悉,这些家长对卫生厅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了质疑。来自山西柳林县的家长王明亮认为,山西省内专家应该回避。家长认为,做鉴定报告时,山西省内的医学专家尤其是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专家应该回避,应该请外地的专家进行鉴定。
事件的疑点二:法院为何不理不问?王明亮、易文龙、李常勤等人曾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但1年多过去了,法院既没受理,也没驳回。一年多过去了,法院至今没有任何书面表态。
事件的疑点三:调查一天就有科学结论?2010年3月19日下午,李方平通过特快专递向山西省卫生厅递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李方平称,在17日“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见报后,山西省卫生厅表示“对有关报道中提到的15名致伤致残儿童,山西省卫生厅已根据线索,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 李方平质疑,只调查了 一天时间,得出的结论是否科学?
事件的疑点四:华卫公司有无疫苗经营资格? 事件举报人、山西省疾控中心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认为,田建国控制的私营股份制企业华卫公司冒充“卫生部企业”,官商合谋垄断了山西省疫苗。据媒体调查,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曾公开声称,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卫生部的大公司”,但事实上,这家公司并无疫苗经营资格。不过,“疫苗门”发展至今,山西省卫生厅还没有就此事公开表态。
(5) “放弃给十万,再闹砍断腿”,家长和举报者收到神秘恐吓短信。 “山西疫苗事件”的举报者陈涛安和三名受害儿童家长收到恐吓短信。短信称,如果他们不再追究山西疫苗事件,将给他们五万或十万元;如果继续“闹”,可能花钱找人砍他们一条腿。
(6)2006年以来,山西境内确实出现了大量的问题疫苗,也就是高温暴露疫苗,这样的疫苗已在山西省长期使用,必然要大幅度提高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概率。”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负责防病信息的原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说。
据陈涛安介绍:2005年12月,山西省疾控中心出现了一位来自北京的山西人,该人35岁,名叫田建国。12月28日,田建国被任命为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配送中心的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山西省疾控中心物业科副科长卫军利告诉记者:“2006年、2007年,田建国管疫苗的时候,我看到他组织的人,将成箱的疫苗从冷库搬到还没投入使用的疾控大楼一楼,拆开包装箱,将疫苗堆了一地,堆得像小山一样。许多人在往疫苗盒上贴‘山西疾控专用’的标签。尤其是夏天,大家穿着短裤,他们依然照常天天在闷热的大厅里贴标签。”
山西省疾控中心专职司机原江对记者说:“那两年,还有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给全省各地运送疫苗的冷藏车制冷机一直坏着,没有维修过,尤其是夏天,都变成闷罐车了。”
“这是人为制造疫苗存储运输不应有的操作环节,使疫苗长时间脱离规定的冷藏避光环境,主观故意制造了高温暴露疫苗。应该依法立即销毁,否则即是抗法杀人。”陈涛安分析说。
【核心观点】
(1)虚假疫苗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虚假疫苗不仅对预防疾病起不到效果,有的还甚至对身体产生伤害,重者直至死亡。因此,近些年来,医疗界内外一直都在呼吁健全疫苗监管制度,及时堵住监管漏洞。不过,从山西“疫苗乱象”中却可看出,这种漏洞其实是相当难堵的。不难理解,任何存在利益的地方,都可能有人处心积虑进行钻营。但是,疫苗市场是个特殊的市场,直接关乎人的生命。疫苗有价,生命无价。既如此,山西卫生部门作为当事主体,对舆论监督理应秉持欢迎态度,有则改之。
(2)从各方回应看,现在的焦点集中在“高温暴露”疫苗质量合不合格,注射疫苗与致伤致残儿童因果关系上。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一句“疫苗完全合格”,就能把人们对山西疫苗乱象的质疑全部清洗干净。只要权力仍有寻租机会,它就会毫不犹豫地对人们所信赖的体系进行冲击。疫苗问题和疫苗市场问题不能混为一谈,除非后者被厘清与规范,不然前者终将通过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3)任何一个调查,都隐含着对社会信任关系的考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例子,调查往往在权力利益的影响下,对社会信任造成巨大的损害,从而使人们唯有寄希望于调查的权力层次更高,调查的独立性、客观性仿佛与调查者的权力层级越来越关系密实。人们对权力的信任越来越寄托于更高级别,意味着人们对权力的不信任也上升到越来越高的级别,希望越来越在一线之间,权力体系可用的信任筹码几无所剩,但仍然能看到对筹码的挥霍。
(4)从对策角度看,应该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免疫规划管理,规范接种服务,加大对疫苗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同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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