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全供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开封市户籍(含五县);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相关规定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8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城管局(迎宾路2号)。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等)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各一份(用A4纸复印)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还需提供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
报考者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信息采集。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8月31日在开封市城管网公布拟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不再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9月1日18:00之前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0年9月3日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广大考生可参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
2、考试时间、地点:2010年9月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2010年9月3日18:00前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管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担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管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由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全过程,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78--3933893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8—3933430 (市城管局党委办公室)
附件: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岗位聘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开封市户籍(含五县);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相关规定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8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城管局(迎宾路2号)。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等)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各一份(用A4纸复印)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还需提供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
报考者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信息采集。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8月31日在开封市城管网公布拟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不再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9月1日18:00之前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0年9月3日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广大考生可参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
2、考试时间、地点:2010年9月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2010年9月3日18:00前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管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担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管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由市城管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全过程,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78--3933893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8—3933430 (市城管局党委办公室)
附件: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岗位聘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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