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3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0名、小学数学教师10名、小学英语教师1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现户口在老城区辖区(2010年6月30日以前),尚未就业的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截止2010年6月30日,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7)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审批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1日至8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法: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①户口簿;
②有效身份证;
③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持个人人事代理证书);
⑥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
⑦未就业证明(国家统招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并由本人提供未就业保证书);
⑧同版1寸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①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②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60元。
③填写《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2010年9月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房间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未按规定提供加分材料者不得享受加分。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加分
(三)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2的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2的专业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20分钟的微型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讲课水平、言谈举止、普通话程度、教态、教学语言、教学组织、驾驭教材能力,把握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流程安排,教学手段方法与运用,教学特色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5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复查、政审不合格者,按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复查、政审合格者,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专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在履行报批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上岗时间统一为2011年9月1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65277896,监督电话:63964524。
六、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此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0名、小学数学教师10名、小学英语教师1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现户口在老城区辖区(2010年6月30日以前),尚未就业的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截止2010年6月30日,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7)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审批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1日至8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法: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①户口簿;
②有效身份证;
③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已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持个人人事代理证书);
⑥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学历性质(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
⑦未就业证明(国家统招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并由本人提供未就业保证书);
⑧同版1寸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①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②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60元。
③填写《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2010年9月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房间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未按规定提供加分材料者不得享受加分。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加分
(三)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2的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2的专业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20分钟的微型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讲课水平、言谈举止、普通话程度、教态、教学语言、教学组织、驾驭教材能力,把握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流程安排,教学手段方法与运用,教学特色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5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复查、政审不合格者,按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复查、政审合格者,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专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在履行报批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上岗时间统一为2011年9月1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65277896,监督电话:63964524。
六、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老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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