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市直学校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且具有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范围限定为平顶山辖区户口(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对一些急需的特殊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4.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者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应为幼儿师范专业毕业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平顶山日报》发布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以及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自2010年7月14日00:00始至18日18:00止,报考人员登录进行网上预报名。7月19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8:00,在市招办服务大厅(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报名的相关要求:
1.考生要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要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可暂用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资格复查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通过资格审查后交报名费92元。
4.报名人数(以经过现场确认人数为准)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对急需特殊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幼儿教育学科者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他专业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A4纸)。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登陆招聘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科学运用教学手段、灵活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依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目前使用的相应教材,试讲内容按照所报学科抽签确定。试讲前安排10分钟准备时间。答辩由评委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测试。试讲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7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幼儿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专业教师面试采用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要求对所要求技能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学科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需登陆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聘用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9799600375-2629909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ngwy.org)、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以及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是此次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招聘简章由平顶山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29799510375-2629905
附件:平顶山市2010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