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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上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Tag: 上街区事业单位郑州 2010-07-09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和培养素质优良的青年人才,为上街区经济建设服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郑州市公开招聘上街区金融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专业分类及数量
  (一)招聘专业
  财会金融类(财务管理、会计、金融、证券、审计、投资、财政学、税务、统计、银行、保险等专业)、经济类(经济学、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贸易经济、劳动经济、金融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二)招聘人数共4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在金融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二)条件
  1、具有郑州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郑州市上街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10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管理科(上街区登封路6号院内)。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以及计算机、英语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工作单位开具的本人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已婚且生育有子女的,需提交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5、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
  6、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0280,68921562。
  7、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8、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10比例的,相应减少拟招聘名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试卷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具体是:
  ①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经济及金融基础知识、信贷、会计、资金交易、项目融资、银行法律等知识,满分100分。
  ②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参加笔试人员入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入场需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对象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公布。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政府网公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以及参加我市“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经政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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