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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试题 11

Tag: 法律常识基础知识 2010-06-3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36.犯罪对象决定着犯罪的性质。
  37.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38.单位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39.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共同点为都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
  40.正当防卫在限度上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41.紧急避险在限度上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4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43.刑事责任能力中控制能力是基础,辨认能力是关键。
  44.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年满18周岁。
  45.故意分为疏忽大意的故意和过于自信的故意。
  46.犯罪的着手前和着手后都可能发生未遂。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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