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3)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资料
1.由于城区现有公园绿地分布不均,不少市民呼吁海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加公共绿地建设,改善绿地西北多东南少的局面。
据了解,城区绿地分布不均,是海口当前绿地建设存在的一大问题。
目前,海口西北部的公园绿地集中,分布着滨海公园、万绿园、金牛岭公园、西海岸带状公园及热带海洋世界等众多公园,面积达353.62公顷。在海口东部、南部等人口密集的老城区,街边绿地偏少甚至没有,主要公园绿地只有人民公园,面积仅24.87公顷。海甸岛东部开发区、金盘开发区等地区基本没有大的公园分布。
以位于海口东部的琼山区为例,府城地区居住着25万人口,却仅有1个3000多平方米的公共公园——三角公园,街边绿地十分缺乏,市民享有的绿地空间非常稀少。
海口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园林绿地确实还不能完全满足海口市民的需求。由于海口旧城区大部分都是商业住宅用地,绿化用地缺乏是造成目前旧城区绿地不足的主要原因。
三角公园位于府城镇中心地区,是府城居民日常休闲的重要公共场所。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府城地区只有三角公园1个公园,平时汇集了众多人流和车流。由于公园空间狭小,公园管理面临着卫生状况差、人满为患等问题。
“希望府城地区能多建大公园和街边小公园,给府城居民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休闲环境。”李先生表示。海口老城区不少老年市民反映,街边公共绿地离家较远,给早锻炼和晚散步带来不便。
目前,海口市街心街边小公园建设与城市绿化建设需要差距较大。根据规划,未来5年内,海口将新增凤翔公园、红城湖公园等10个公园和100个街边绿地。对此市民呼吁,新建公园绿地应注意均衡分布,满足不同城区的市民需求。
有关人士表示,要彻底解决海口旧城区绿地缺乏问题,必须配合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开发进行。而绿地建设,除了政府投资,还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引导社会各力量参与建设,建立起多元化的绿化建设和奖励长效机制。
2.随着天气转暖,鞍山市绿化工作全面启动。这几天,二一九公园绿化带内的草坪又被“拿下”,人们疑惑,起下好端端的草坪,又要做何“整容术”?
这些年,鞍山市的城市绿化变化很大,不但提升了城市形象,也对改善城市景观、提高空气质量起到了助推作用。然而,一些美景“保质期”不长,常常是去年种今年挖,群众对此颇有微词。
3.城市绿地本应该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但有些居民却在绿地上种起了蔬菜,把公共绿地当成了自家的“菜园子”。
记者来到深沟寺八区,只见8306栋附近有一大片空地,这些空地已经被人用栅栏圈成一块一块菜地,有一位老者正在自己圈的菜地里种小葱,据这位老者讲,他家的菜园能有几百平,他在菜园里种了小葱、辣椒、土豆,还有芸豆等各种蔬菜。这位老者并没有认为在绿地上种菜是违法的事,反而津津乐道,乐在其中。
在红孩子幼儿园九区分园门前,只见幼儿园外沿线约1000米长的绿地刚被人翻过,绿地的周围用石头垒砌。据附近住的居民讲,居民们把这块绿地当成了自家菜园子,在这里种玉米、黄豆、地瓜、韭菜、白菜等。以前,有关部门曾经把这片菜园铲平过,大家就都不种了。现在,没有人管了,大家又都来这里种菜了。深沟寺132栋居民楼前情况也是一样,大片的空地被分割成一块块菜地。
公共绿地变菜园并非个别现象,有的菜园之大让人“咂舌”。
面对自家楼前成片的“庄稼地”,多数居民苦不堪言。住在一楼的住户李先生说,真拿楼前的这些“庄稼地”没办法,冬天还好点,每到施肥时,那肥料的味道可难闻了,住在一楼的根本不敢开窗户。
住在深沟寺九区的张女士说,楼前的绿地原来种的都是花草,每到夏天花开了之后特别漂亮,变成菜园子后各自为政,看着非常不舒服。为了抢地,还发生过冲突,现在没占到地方的就在附近的花坛里开荒了。“我最希望这楼前楼后能回到以前的样子,有花有草,咱百姓看着也舒心。”张女士的一句话说出了附近居民的心声。
采访中了解到,在小区种菜的住户大都是一些老年人,“闲着没事,就种点菜”是这些种植户的普遍心态。这些人并没有意识到“圈地种菜”是不允许的。在采访中,有的居民甚至提出这样的疑问:怎么就不能种菜?与其让土地荒着,还不如种上菜,不是同样有绿化城市的作用吗?
据了解,在绿地里种菜,蔬菜会和树木争水争养料,不利于树木的成长。城市绿化有一定的科学性,必须是乔、灌、草三位一体。青草的常绿周期长,覆盖程度高,草皮的网状结构能保持水土,保护土壤。同时,青草还可以吸附尘土,净化空气,这些都是种菜不能代替的。居民区中的绿地草坪被圈起来做菜地,会使整个小区环境看上去不太和谐,而且将绿地变成自家菜园,改变了原有公共绿地的用途,这种做法使本应大家受益的公共绿地变成个别居民受益的菜地,也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且容易引发邻里纠纷。按照《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的树木花草、绿化设施或者破坏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在城市绿地内禁止种地、强度修剪树木、砍柴、毁坏绿化设施、折枝、摘花及其他损害树木花草的行为。违者将被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