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郑州 洛阳 开封 许昌 新乡 濮阳 焦作 鹤壁 平顶山 安阳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其它

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汇总(7)

Tag: 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2009-11-2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第三部分 法律(四)

2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
(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30、刑罚的具体运用
(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
(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
(8)时效
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
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渎职罪的种类:(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舞弊罪;(4)泄露国家秘密罪;(5)徇私枉法罪;(6)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7)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8)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9)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32、民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3、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独立的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产;(3)承担独立的责任。
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年,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
35、物权与所有权
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①所有权与其他物权;②主物权与从物权;③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④准物权。
财产所有权所具有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有权是惟一完全的物权。
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有: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协议、混同、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
36、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37、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它是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
(2)它的客体必须是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性;
(3)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著作权中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再现作品获得报酬权;二是演绎权。
38、人身权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法人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法人亦有)。身份权包括:公民的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保护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赔偿损失。
39、财产继承权
继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0、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我爱公务员考试论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h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3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