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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招考准考证领取和加分证件送交事项的通知

Tag: 2009-10-3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与地点。凡在郑州市劳动大厦现场报名的考生,于2009年10月29日至30日,每天上午8:30—17:00(中午不休息),到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往东50米路北)领取准考证。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收费单。如需他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单。
二、享受加分政策有关证件的送交。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09年11月2日前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交相关部门:1、报考郑州市直机关的考生,送至郑州市人事局调配录用处(郑州市互助路68号3号楼609房间);2、报考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送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大学路16号502房间);3、报考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送至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航海路与嵩山路交叉口405房间);4、报考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系统的,送至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事处(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62号608房间)。

郑州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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