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大学生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为加强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录用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到省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以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招聘计划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这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及尚未就业的2008届毕业生(均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四、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身体健康;
7.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hnrs.gov.cn)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网站(www.hda.gov.cn)上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六、招聘资格审查
(一)招聘报名时间
2009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设在招聘的各单位人事科,见附件二。
参加应聘的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到有关招聘的单位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表》(附件三),交身份证及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2份。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表》可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应聘者须按公布的拟聘用职位填报志愿,每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应聘。各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省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将报名汇总表和应聘者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9月28日前报省局进行审核。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各职位的报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方案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单位笔试将在10月15日前完成,面试工作将于10月25日前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将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在省局指导下,由各招聘的省局直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九、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审核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省局直属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十、有关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聘用结果“四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并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
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